《關于加快綠色金融發展的實施意見》由羅莊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起草,經區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6月9日印發實施,現就相關內容做如下解讀:
一、出臺目的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部門《關于發展綠色金融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濟銀發〔2020〕118號)精神,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系,發揮金融市場優化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功能,支持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結合羅莊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二、主要目標
以爭創省級首批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為目標,通過5年左右的時間,初步構建組織體系完善、產品服務豐富、基礎設施完備、穩健安全運行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綠色金融服務覆蓋率、可得性和滿意度得到較大提升,以綠色金融發展支持、引導、促進和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的綠色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培育綠色銀行。一是構建綠色銀行體系;二是建立評價監測體系。
(二)發展綠色信貸。一是明確綠色信貸重點;二是創新綠色金融產品。
(三)推動綠色融資。一是支持綠色企業上市融資;二是支持綠色發展PPP模式;三是發展綠色金融新業態。
(四)發行綠色債券。一是支持綠色企業發債;二是鼓勵企業和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
(五)設立綠色基金。
(六)推行綠色保險。一是完善環境高風險領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二是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三是引導保險機構服務綠色項目投融資。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羅莊區綠色金融發展實施細則。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定期跟蹤落實情況,適時組織開展第三方績效評估。
(二)抓好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區財政要統籌專項資金,加大投入力度,重點用于支持羅莊區綠色金融改革發展、鼓勵金融創新;對入駐羅莊區的金融機構按規定給予政策扶持。
(三)加強業務培訓。建立綠色金融發展常態化培訓機制,提高專業化知識水平。聘請國內綠色金融專家擔任區政府金融顧問,指導羅莊開展省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
(四)強化監督考核。建立綠色金融發展的分階段推進和年度報告制度,定期跟蹤監測和通報各項改革任務進展情況。對推進不力的部門,強化督查,進一步加壓。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快綠色金融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