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
省應急廳于2022年12月19日印發了《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市應急管理局于2023年2月份,對《臨沂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征求意見,區應急管理局進行了認真的回復。根據《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臨沂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的相關內容,結合我區自然災害救災救助工作的實際情況和新時代應急救災救助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區應急管理局對我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形成初稿,經多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見稿,分別征求8個街鎮、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意見,并組織召開重點部門進行審核。依據審核意見,進一步修改形成送審稿。
二、修訂內容
新修訂的《羅莊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共9章32條,進一步增強了應急響應的操作性。修訂的主要內容有:
一是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和主要任務。預該案定位于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專項應急預案,堅持常態救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著眼于應對處置各類自然災害,也涵蓋了處置各類突發事件、事故導致的災害救助等方面內容。按照機構改革后區有關部門的職責職能,強化了區有關部門(單位)應對處置自然災害全過程的救助措施,體現了災前充分防范、災中高效應對、災后有序有力救助的工作要求。
二是堅持災害防范救援救災“一體化”。進一步強化災害防范救援救災救助“一體化”的工作原則,加強了救災救助工作與災害防范和搶險救援兩個階段的工作銜接,“災害救助準備”部分提出“發出預警預報”、“加強應急值守”、“做好應急準備”、“派出工作組”、“發布預警信息”等5項救助準備措施,細化了重大災害風險防范的要求和措施。
三是優化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啟動條件。根據自然災害形勢和當前救災救助工作任務,結合我區近年災情形勢的特點和省、市預案的響應條件,新修訂的預案對四個響應等級的核心指標(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數、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人數、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戶數、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生活困難人數)進行了優化調整;增加了“對災害發生在敏感時期、敏感地區或經濟欠發達、救助能力比較薄弱的地區,或災害對當地經濟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社會關注度較高,或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做出批示的,可據實調整響應啟動標準”等內容,體現了“常態救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的原則要求,既與《臨沂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有序銜接,又與《羅莊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各災種專項預案有機結合,為形成相對完備的預案體系奠定了基礎。
四是健全完善應急響應工作機制和措施。根據我區機構改革方案的相關要求,對照省有關部門(單位)機構改革后的職責職能,在新修訂的預案中優化調整了區有關部門(單位)在災害救助過程中的職責任務,對需要強化的職責職能和工作短板進行了明確,增加了建立健全救災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將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和救災救助信息化建設等內容,進一步細化完善了各部門、各層級、各階段的應對措施和工作職責,增強了針對性和操作性。
三、主要特點
一是完善啟動條件。該預案在應急響應一至四級啟動條件中增加了兩個啟動條件,確保預案符合我區救災救助工作實際,實現與上級預案和《羅莊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預案有序有效銜接。
二是明確保障措施。該預案進一步豐富和優化了資金保障、物資裝備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與治安維護、設備和設施保障、人力資源保障、社會動員保障、科技保障、宣傳教育等各項保障措施以及責任部門,同時更進一步明確細化了預案演練、教育培訓、獎勵懲處等舉措,內容更加全面,措施更加有針對性,提高了可操作性。
三是健全預警預報。結合機構改革后部門單位職責職能,進一步細化完善了發出預警預報、加強應急值守、做好應急準備、派出工作組、發布預警信息等災害救助準備的有關內容,并進一步明確了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單位)要及時向區應急管理局通報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并根據需要及時提供相關地理信息數據。區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根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可能受影響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會商研判,當災情可能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提前采取應對措施。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羅莊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