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目的
為增強羅莊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經濟活力,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加強中小企業入園項目管理,規范入園項目審批,特制定本辦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2]36號)《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山東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
三、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擬申請進入開發區各功能園區的投資規模不超過1億元或用地規模不超過 50 畝的項目。
四、準入原則
遵循產業集聚、園區集聚、鏈條集聚、配套集聚、專新集聚的原則。
五、入園條件
1、在開發區范圍內進行工商、稅務注冊登記。
2、項目選址應當符合羅莊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和園區產業布局要求。
3、符合產業政策,符合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標準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屬于省“十強”和市“十優”產業項目優先入園。
4、符合開發區各功能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屬于羅莊區主導產業建鏈、補鏈、強鏈、延鏈項目優先入園。
5、新上征地投資項目原則上畝均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于 280萬元,盤活租賃閑置廠房投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可適當放寬,自投產運營起三年內,畝均產值不低于 400 萬元,畝均稅收不低于 20 萬元;購買租賃標準廠房投資項目按園區容積率折算。
6、使用外資的投資項目、生產型外貿項目、專精特新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等優質中小企業投資項目可一事一議。
7、項目原則上必須進入開發區的功能專業園區,未經開發區同意,一律不得擅自新上項目和改擴建項目。
六、準入機構及職責
成立區中小企業入園項目準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有關領導兼任,成員由開發區相關職能部室負責人和區直有關部門、各街鎮分管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開發區。職責如下:
1、開發區招商服務部負責對擬入園項目開展盡職調查,對投資內容做考察論證;
2、開發區規劃建設部負責對擬入園項目選址規劃符合性進行審查;
3、開發區經濟發展部負責對擬入園項目產業符合性和工藝流程安全性進行審查;
4、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入園項目工商登記和有關手續辦理服務;
5、開發區財政審計部負責對擬入園項目效益評審,跟蹤審計入園投資項目投入產出達標情況;
6、項目所在街鎮負責配合開發區開展審核工作。
七、準入程序
1、入園申請。擬入園項目主體提報入園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
(1)入園項目申請表(附件2);
(2)項目投資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3)入園項目承諾書(附件3)。
2、準入流程。
(1)符合上述入園條件不需要一事一議的項目,由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出具準入意見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即可簽約入園。
(2)對重點項目、特殊項目、工藝復雜項目、新增用地項目和其他需要一事一議的項目,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召開領導小組集中評審會議,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職責對項目進行研究審核,最終出具審核意見。需要專業第三方參與項目研究的由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聯系參加。
(3)對不符合上述入園條件的項目,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將未通過原因報領導小組組長審閱,并將結果反饋項目方。
3、合同簽訂。對審批通過的項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出具《入園項目準入審批表》(附件4)并與項目投資方簽訂《項目入園協議書》(附件5)。
八、項目服務
由項目申報街鎮、落地街鎮、開發區對入園項目手續辦理、開工建設、生產經營進行跟蹤服務。開發區簡化中小企業入園辦理程序,依托“易企辦”全生命周期服務平臺,建立網上辦理流程,逐步實現網上申請、網上辦理,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羅莊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羅莊區中小企業入園項目準入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