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發〔2018〕2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市駐羅莊有關單位,區直有關事業單位:
《羅莊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羅莊區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羅莊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山東省于2017年12月1日起實施水資源稅改革,這是稅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7〕42號)、《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水利廳關于發布<山東省水資源稅征收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7年第6號)和上級相關部門的要求,為做好水資源稅的征收管理工作,結合羅莊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圍
水資源稅的征稅對象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是陸地表面上動態水和靜態水的總稱,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庫)等水資源。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種形式的水資源。地熱、礦泉水暫不納入水資源稅征稅范圍。
除以下六種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均作為征收對象。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為配置或者調度水資源取水的。
(四)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用(排)水的。
(五)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
(六)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
二、工作步驟
(一)排查摸底,厘清稅源(1月25日—2月28日)。統一組織全面排查區域內所有取用水戶,編制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工作職責,確定排查責任主體、責任人員、時間安排,有序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各街鎮填報取用水戶排查統計表,做到留檔備用。地稅、水務部門根據排查的信息,對符合條件的取用水戶全部納入系統管理。
(二)規范管理階段(2月1日-3月31日)。各街鎮根據摸底排查情況督促取用水戶如實上報用水信息。對無取水許可證的取用水戶應登記造冊,并督促其及時辦理取水許可手續,安裝經檢定合格的取水計量設施,確保水量數據準確可靠。取用水戶未按規定安裝取用水計量設施的,按照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核定取用水量;計量設施不合格或運轉不正常的,依據情形按照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或者參考歷史平均取水(排水)量核定。
地稅部門要充分做好人員水資源稅的征收工作,一要做好稅務人員的培訓,將水資源稅稅收政策讓每個直接征收管理的稅務人員熟記于心;二是做好稅收系統的準備工作,做到稅種認定、征收操作萬無一失;三是與水務部門做好銜接,明確水資源稅征收流程,確保征收到位。
(三)建立長效水資源稅征收管理機制(4月1日開始)。水務部門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對取用水戶上報的用水量進行核定,并與地稅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作為征收水資源稅的基礎數據。
地稅部門在做好征收的同時,對出現的異常數據、對納稅人提出的異議要及時反饋到水務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解決,確保水資源稅征收工作長期有序進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對違法取用水戶加強監管,嚴格執法,確保取用水戶按照規定要求取水用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為保障稅制改革的順利進行,區政府成立水資源稅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區稅制改革工作。各街鎮、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水資源費稅改革,明確責任,相互配合,確保水資源稅征收工作順利展開。財政部門作為稅制改革的牽頭部門,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各街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以強化水資源費改稅工作的領導。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率。水資源稅改革涉及面廣,財政、綜合執法、水務、地稅、街鎮要建立聯動機制,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職,協同推進,切實做好水資源費稅改革工作。
由于工作量大,核查工作由各街鎮組成聯合小組,拉網式排查,排查中發現取用水戶未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的限期辦理取水許可,未安裝計量設施的限期安裝計量設施,做到一次排查,數據清晰可用。
(三)取用水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結合取用水戶管理系統,各街鎮配備專職人員定期核查取用水戶、取用量等信息核查與上報,對無證取水戶上報水務部門后督促辦證,設有獎舉報電話,收集舉報信息,依法對無證取水戶進行管理,對不服從管理的無證取用水戶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其進行處罰。地稅部門依據數據依法征收水資源稅。
(四)嚴格信息保密,維護合法權益。在信息核實過程中,在稅收管理中,應對取用水戶有關信息嚴格保密,禁止將信息用于水資源稅征收以外的其他用途,非法定公開信息外,防止因信息泄露導致取用水戶利益受到損害。
(五)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主陣地作用,充分調動各種宣傳資源、各類宣傳媒體,開展水資源費改稅宣傳,讓每個取用水戶知曉水資源費改稅的重要性,配合水務、地稅部門,做好水資源稅征收工作,營造水資源費改稅的良好輿論氛圍。加強稅收政策宣傳,重點宣傳征收標準、納稅義務、申報流程等方面的內容,提高納稅人納稅申報的自覺性與準確性。
附件:羅莊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羅莊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彭 波 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王 平 區政府副區長、區計生協會會長
鄭長虹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彭長強 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劉克區 區發改局局長
劉夫慶 區經信局局長
張其偉 區財政局局長
李軍祥 區住建局局長
王慶廣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齊連秀 區水務局局長
王鐵驪 區農業局局長
鞏國江 區物價局局長
楊鳳強 羅莊國土分局局長
劉守芹 羅莊地稅分局局長
董字亮 羅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李劍寧 傅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徐桂銀 盛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石曉峰 冊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仲啟明 高都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趙汝江 沂堂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劉文峰 褚墩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劉 鵬 黃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張其偉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區財政局基層財政管理局副局長陳銀潔、區水務局副局長楊思翔、羅莊地稅分局副局長杜光明擔任。
部門解讀:關于《羅莊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