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發〔2022〕12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羅莊經濟開發區,區政府各部門,市駐羅莊各單位,區直各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全面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規范行政許可運行,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現公布《羅莊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并就做好清單管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構建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
(一)編制區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區政府辦公室作為全區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牽頭機構,負責統籌協調清單編制工作。2022年8月底前,在上級清單范圍內,以“事項同源、統一規范”為原則,將區級依法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逐項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二)制定完善行政許可實施規范。2022年10月底前,區級有關部門要結合省級、市級行政許可實施規范,逐項編制我區實施規范,并主動向社會公布。對于上級部門已經明確的實施要素,區級有關部門要保持一致,或者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的優化調整。
(三)更新優化行政許可辦事指南。2022年11月底前,區級有關部門要依照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實施規范更新調整辦事指南,并同步在相關業務辦理系統、山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大廳等平臺和場所進行更新。辦事指南一經發布,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不得超時限辦理行政許可。
二、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運用
(一)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區政府辦公室要建立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及時更新區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確保清單與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及時有效銜接、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決策協調聯動。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中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應當嚴格與區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確保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權威準確。
(二)嚴肅清查整治變相許可。在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之外,一律不得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變相要求行政相對人獲得批準。區政府辦公室要會同司法行政等部門,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對變相實施行政許可的,要通過停止實施、調整實施方式、完善設定依據等予以糾正。
(三)依法依規守牢監管底線。嚴格依照法律法規、“三定”規定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方案,確定行政許可事項的監管主體和監管職責。對國務院部門、省市主管部門會同監管主體制定并公布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區級監管主體要嚴格參照執行。對劃轉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及時組織修訂《審管銜接備忘錄》,依法界定審批、監管及執法機構之間的職責關系,逐項理順職責分工,明確職責邊界,確保審管工作有效銜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街鎮、區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持之以恒抓好落實。要堅持系統思維,統籌推進行政許可事項等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
(二)做好工作銜接。區級主管部門和實施機關要形成工作合力,主動對接市級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事項認領、實施規范編制、辦事指南更新等工作,確保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落實落地、發揮實效。
(三)強化監督問效。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托政府門戶網站、“12345·羅莊首發”、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區政府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對落實清單管理工作不到位、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變相實施許可等問題,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附件: 羅莊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羅莊區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部門解讀:羅莊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