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辦發〔2020〕24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市駐羅莊各單位,區直各事業單位:
《羅莊區2021年度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羅莊區2021年度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臨政發〔2011〕24號)、《羅莊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羅政發〔2011〕34號)、《關于做好政府資助人員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臨稅發〔2020〕33號)、《關于做好2021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臨醫保發〔2020〕69號)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覆蓋全區居民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體系,圓滿完成2021年度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擴大居民醫保、居民養老參保覆蓋率,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按時圓滿完成2021年度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任務(見附表),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9%,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80%以上。
二、參保對象和繳費標準
(一)居民養老保險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首次繳納居民養老保險費的,需攜帶戶口材料到街鎮人社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繳費標準:
(1)個人繳費標準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2)有條件的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應對所屬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成員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居)民委員會召開村(居)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區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選擇100元檔次繳費的,每年給予補貼30元;選擇300元檔次繳費的,每年給予補貼45元;選擇500元及600元檔次繳費的,每年給予補貼60元;選擇8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每年給予補貼80元。
(4)重度殘疾人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市、區政府每年聯合為其代繳最低標準即100元養老保險費,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特殊繳費人群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區政府每年為其代繳最低標準即100元養老保險費,以上人群區政府同時承擔30元/人/年的繳費補貼。符合政府代繳最低標準居民養老保險費以上多項規定的,只能享受一項,也不重復享受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當年不參保繳費,以后年度補繳的,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享受代繳政策的繳費人群需年滿16周歲,即200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已經正常參保企事業機關養老保險或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的,不重復享受代繳政策。外縣區參保無法代繳的,由各街鎮核實居民戶籍地,屬于本區的及時通知本人辦理養老轉移手續,轉入后在羅莊區正常享受代繳政策。
(5)農村居民獨生子女戶等符合計生獎勵政策,年滿49周歲繳納當年度居民養老保險的,經本人或村居申報,街鎮人社所變更身份后繳費的,區政府給予每人每年60元的繳費補助,區級財政同時承擔相應的繳費補貼。
(6)特殊繳費人群由區殘聯確定重度殘疾人名單,區扶貧辦確定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區民政局確定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名單等。特殊人群名單于12月31日前審核確定,核定無誤后送區人社局錄入系統,為保障弱勢群體權益,保證系統數據準確無誤順利銜接,名單一經錄入,不得修改。
征繳方式:2021年度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我區采用銀行代收等線下方式與微信、支付寶繳費等線上方式相結合的繳費方式,參保居民可通過羅莊區農村商業銀行(原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臨商銀行的各營業網點柜臺,村居(社區)布設的農村商業銀行的農金通,支付寶中的社保費繳納模塊,微信中的山東稅務社保費繳納小程序,山東稅務微信公眾號中的微信辦稅模塊,云閃付APP,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及手機APP端進行參保繳費。居民養老保險補繳需先到各街鎮人社所辦理補繳核定業務,再通過以上渠道進行繳費。嚴禁村居經辦人員代收代繳(村集體墊資除外)。
重度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特殊繳費人群相關業務由區稅務局、區人社局、區扶貧辦、區民政局、區殘聯共同負責。
未經區稅務局允許,其他銀行和單位嚴禁代收居民養老參保費用。
(二)居民醫療保險
1、參保范圍
具有本區戶籍且不屬于職工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城鄉居民;本區行政區域內的全日制各類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在校學生;取得本區居住證、未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非本區戶籍人員及子女。
2、繳費標準
2021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80元。各級財政補助標準按照上級規定執行。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時幫扶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優撫對象、持證殘疾人等政府資助人員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由區政府全額代繳個人繳費部分;70周歲以上老年人(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區政府對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
3、繳費時間與享受待遇時間
2021年度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為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按照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費,享受醫保待遇期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政府資助人員集中繳費期延長至2021年1月31日,享受醫保待遇期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之后至2021年2月28日參保繳費的,按照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費,享受醫保待遇期為參保繳費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3月1日之后至2021年10月31日參保繳費的,按照當年度居民醫療保險籌資總票繳費,享受醫保待遇期力參保繳費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新生兒出生后6個月內由監護人按相關規定辦理參保登記,
按照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費,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出生6個月后參加居民醫保并且超過集中征繳期的,按照當年度居民醫療保險籌資總額繳費,享受醫保待遇期為參保繳費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之后新認定的政府資助人員,已繳費參保的不再進行政府資助,未參保的及時辦理居民醫保參保代繳手續,年度內享受醫保待遇不設等待期,享受醫保待遇期為參保繳費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4、繳費方式
繳費人在區醫保經辦機構指定的村鎮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的基礎上,可通過羅莊區農村商業銀行(原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臨商銀行的各營業網點柜臺,村居(社區)布設的農村商業銀行的農金通,支付寶中的社保費繳納模塊,微信中的山東稅務社保費繳納小程序,山東稅務微信公眾號中的微信辦稅模塊,云閃付APP,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及手機APP端進行參保繳費。
5、政府資助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門職責分工
政府資助參保人員的范圍,由區扶貧、民政、殘聯、衛健、退役軍人事務管理等部門根據職責,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區醫保部門提供最終名單及信息。主要包括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人員類型等。扶貧部門負責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時幫扶人口的確定;民政部門負責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人員的確定。后期政策內增加的名單需要按月及時與醫保局數據共享。
醫保部門負責對政府資助參保人員的名單進行匯總,剔除部門間的重復信息、按照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特困等先后順序確定分類,審核后及時發送稅務部門,并向財政部門申請撥付醫療救助資金予以參保補助。根據稅務部門繳費信息,及時記錄被資助參保人員醫療保險權益。
稅務部門負責征繳財政資金為政府資助人員所繳納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及時將政府資助繳費信息共享給醫保、財政部門。區稅務局可依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平穩有序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后征繳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8〕180號)文件,在國庫經收處(商業銀行或信用社)“待結算財政款項”科目下設立“待報解社會保險費(政府資助人員)”專戶。財政部門負責對相關部門資金申請進行審核,將政府為資助人員繳納的保費收入及時撥付“待報解社會保險費(政府資助人員)”專戶。
三、工作步驟
(一)召開會議,宣傳發動(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18日)。為形成工作合力,增強參保征繳效果,根據區政府安排,2021年度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實行同步征繳,全區籌資動員會議后,各街鎮、村居要層層召開征繳動員會議,傳達學習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參保征繳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分解任務目標,確保集中征繳工作及時啟動。此外,在前期廣泛宣傳動員的基礎上,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宣傳活動,創新宣傳形式,深化宣傳效果,通過全方位、多形式、立體化、深層次的宣傳,積極營造濃厚的參保氛圍,推動全區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征繳工作順利開展。
(二)精心組織,集中征繳(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2月25日)。集中征繳工作中,各街鎮、村居要將居民養老保險人員、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逐一核對,對應保未保、斷保漏保居民,特別是選擇性參保,要進行重點宣傳引導,積極鼓勵他們繳費補繳,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居民醫保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嚴禁選擇性繳費。征繳過程中村集體墊付的應附詳細身份信息和金額。
稅務分局(所)要會同街鎮人社所、居民醫保辦公室分別負責其街鎮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的征繳工作。
區教體局負責將學生參保的相關事宜傳達到每個學校,各學校負責將學生參保的相關事宜傳達到每名在校學生。信息維護,由戶口所在地鄉鎮(街區)居民醫保辦負責。
村居(社區)負責轄區內醫療保險70歲以上老人信息的采集報送、已繳費回村登記信息、信息上報等工作。羅莊區農村商業銀行(原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臨商銀行負責代收保費,有條件的村設立1名農村商業銀行的農金員,確保保費即時到賬。各街鎮要公布轄區內繳費點,對零散繳費人員可以設立集中繳費點,嚴格審核準入條件、由服務銀行工作人員代收費,銀行工作人員也要嚴格把關,對非羅莊區戶籍、無居住證等不符合征繳政策的,不予以收費,建議辦理居住證后予以參保繳費。參保人員有條件的要提供聯系電話信息。
區稅務局、區人社局、區醫保局共同與銀行、街鎮對賬,同時區人社局、區醫保局分別同區扶貧辦、區民政局、區殘聯、區衛健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對賬,對賬無誤后向區財政局報賬,申請補助資金。
區稅務局負責與人民銀行對賬,確保金庫對賬、稅銀對賬做到賬金相符。區稅務局要會同區人社局、區醫保局做好業務記賬對賬工作,對核定數據、記賬數據及核定撤銷數據實時共享,確保繳費人實際繳費數據、稅務傳遞人社醫保的入庫(上解)數據、人社醫保記賬數據一致性。財政部門要向社保、醫保部門提供財政專戶進賬情況、以及國庫戶余額情況;人社、醫保部門要將稅務部門提供的征收金額,與財政專戶進賬金額、國庫戶進賬金額進行核對,做好基金記賬對賬工作。
集中征繳期的社會保險費全部征收、對賬、錄入、入庫等工作完結后,由區稅務局導出電子征收名單信息,傳遞給區人社局和區醫保局作為參考對照,由區人社局和區醫保局按社區村組導出記賬名單,并加蓋公章,交由人社所及居民醫保辦統一分發至各社區村組,各社區村組進行張貼公示(身份信息做保密處理),公示拍照存檔備查,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稅務分局(所)、街鎮人社所、居民醫保辦要以村居(社區)為單位對參保人員信息進行建檔,明確登記個人信息。
(三)總結完善,檢查驗收(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28日)。征繳工作結束后,區政府將組織有關單位對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征繳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和考核,重點考核參保任務完成情況,查看宣傳工作是否到位、經辦工作是否規范,檢查考核情況將計入街鎮年度考核成績,2021年度將漏保補保人員數計入考核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把集中征繳活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及時成立領導機構,召開動員會議,統一組織參保征繳工作的開展。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過問、親自督導,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統籌協調征繳工作進度,各級經辦人員要積極主動抓好落實。各街鎮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相應實施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排出日程表,全力推進集中征繳,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二是加強政策宣傳。進一步加大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政策宣傳力度,通過政策解讀、張榜公示、典型引導、幫助群眾算賬等多種形式,全方位、立體式、多角度地宣傳參保好處,確保保障政策深入人心,引導城鄉居民積極參保繳費。各街鎮要印發明白紙、引導群眾繳費參保。要求街鎮駐地懸掛10幅以上過街簾(或粉刷標語),各村居、社區懸掛宣傳橫幅、制作墻體標語5條以上,并進村入戶將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宣傳材料發放到居民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是密切協作配合。區稅務局、區人社局、區醫保局要共同發揮牽頭作用,注重檢查督導,加強溝通協調,整合多方力量,全力推進工作的開展。區扶貧辦、民政、殘聯、衛健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等部門要主動作為,及時按照要求做好特殊人群參保工作;區財政局要按時足額撥付財政補貼資金;各繳費承辦銀行要做好各營業網點和農村代辦點保費收繳管理、待遇發放等業務,全力配合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征繳工作的開展。
四是加強督促檢查。加強對居民養老、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的檢查、督導,并列入街鎮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嚴肅紀律,規范管理,嚴格考核。對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措施不力、工作被動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對管理混亂、弄虛作假,貪污、挪用基金的責任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羅莊區2021年度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參保任務明細表
附件:
羅莊區2021年度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參保任務明細表

?政策解讀:《羅莊區2021年度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實施方案》
音頻解讀:《羅莊區2021年度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