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辦字〔2020〕28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市駐羅莊有關單位,區直有關事業單位:
《羅莊區提升三級政務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11日
羅莊區提升三級政務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省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的指導意見》(魯政辦字〔2020〕42號)、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站)建設的意見》(臨政辦字〔2019〕94號)和區委、區政府有關政務服務工作的要求,深入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加強區、街道(鎮)、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提升基層服務功能,切實為群眾就近辦事提供規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黨中央和省市委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以企業和群眾辦事“就近辦理、一次辦好”為工作目標,以建設有場所、有人員、有制度、有網絡、有設備、有經費、能辦事的“六有一能”便民服務中心(站)為基本標準,以“互聯網+政務服務”為技術手段,以全面“幫辦代辦”服務為工作抓手,推進線上政務服務平臺和線下實體便民服務中心(站)融合發展,進一步提升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站)服務功能。2020年9月底前,完成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站)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所有自然村全部設立便民服務站,實現沂蒙紅色幫辦代辦服務全覆蓋,為社會提供多層次、全方位、優質便捷的政務服務,為企業和群眾打造“政務服務快餐店”,為全區營商環境走在全市、全省前列奠定基礎。
二、重點任務
(一)明確功能定位,規范場所設置。
1.統一建設標準。街道(鎮)要因地制宜以交通便利、方便群眾為前提,通過新建、租用、置換、擴建等方式,進一步加強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標準化。使用全市統一標識,統一命名為“xx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新建便民服務中心原則上不低于800平方米,對面積不足300平米、布局不合理的便民服務中心及時進行改造提升,確保面積、功能雙達標。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可通過自建、改造升級以及與郵政通信、金融網點合作共建等模式,設立符合標準的便民服務站,統一命名為“xx村(社區)便民服務站”“xx便民服務點”,場所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并在適當位置懸掛標識標牌。結合“五小進社區”,快速推進便民服務站建設,老社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公共服務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不能滿足建設要求的,通過新建、置換、購買、改造、擴建等方式予以解決,保證村(社區)有資源、有條件、有能力服務群眾、優化治理。(責任單位:各鎮街)
2.統一場所設置。街道(鎮)、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站)要統一名稱、統一標識、統一標準、統一規范、統一進駐事項、統一網絡系統、科學劃分功能分區、精準設置服務窗口,以標準化平臺集中對外服務,功能分區包括自助便民服務區、咨詢幫辦區、綜合受理區、統一發證區、政務公開體驗區、辦事等候區等,服務窗口包含幫辦咨詢窗口、綜合受理窗口、統一出證窗口等,幫辦咨詢窗口應提供無差別咨詢服務,綜合受理窗口可按照事項復雜程度分為無差別受理窗口和無差別即辦窗口,統一出證窗口負責發放證件,政務公開體驗區包含政府信息查閱點、依申請公開受理點和服務事項查詢點等(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對重點領域、高頻事項,可設立固定專值窗口,對定期辦理的季節性、臨時性事項,可設立機動窗口。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可整合工作分區功能,根據承擔的事項數量及服務人群數量合理劃分功能分區和設置綜合服務窗口,辦理承接服務事項。(責任單位:各鎮街)
3.完善基礎設施。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設施設備應符合現代化、智能化、溫馨化、舒適化要求,配備自助服務一體機、互聯網系統、多媒體電視、實體公示牌、免費WIFI、書架、等候椅、飲水機、復印機、EMS寄遞箱等設備,提升街道(鎮)便民服務功能。村(社區)便民服務站政務服務網應覆蓋到位,配備必要的桌椅、電腦、打印機、檔案柜等設施設備,滿足復印、錄入、出證等需求。(責任單位:各鎮街)
(二)規范事項標準。
4.規范事項進駐。堅持“便民利企、應進則進”的原則,以街道(鎮)權責清單為基礎,編制公開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站)服務事項清單,統一進駐事項并結合轄區群眾的服務需求,適時增加服務事項,實行動態化管理。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服務事項包括街道(鎮)法定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上級部門委托下放事項、上級受理關口前移事項,主要涉及民政、衛健、稅務、市場監管、城鄉建設、人社等領域。村(社區)便民服務站服務事項包括水電氣暖費用收繳等便民服務事項和可在村(社區)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涉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民政服務、社會救助、衛生健康服務、就業創業服務、退役軍人事務、老年人優待、殘疾人幫扶、惠農政策落實、法律顧問及糾紛調解、出具有關證明等。(責任單位:各鎮街)
5.規范事項梳理。街道(鎮)、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站)按照市統一制定的便民服務事項目錄清單,規范梳理認領上級部門委托下放事項和上級受理關口前移事項,委托下放事項認領率要達到100%并精準執行事項申報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序、審批環節、審查標準、收費標準等事項要求,形成“事事有標準可依、人人按標準履職”的標準化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各鎮街)
6.規范服務流程。嚴格按照《臨沂市“一次辦好”標準化指引》制定規范的辦理規程和服務指南。明確事項名稱、辦事依據、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情況、辦件類型等基本內容,實行統一工作流程、統一工作標準,線上線下辦事指南標準一致的辦事流程。及時公開事項清單、服務指南、工作制度等服務信息,確保信息準確、方便實用。(責任單位:區委編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直相關部門、各鎮街)
(三)強化網上服務。
7.加強網絡支撐。加強互聯網、電子政務網等網絡建設,完善網絡運行業務流程,部署“一窗受理”系統。實現政務服務網絡全覆蓋,全網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提高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應用范圍,開通網上咨詢、網上查詢、網上申報、網上投訴等功能,完善事項網絡運行及電子監察系統,優化群眾使用體驗,方便群眾在村(社區)應用政務服務平臺在線查詢、申辦事項。(責任單位:各鎮街)
8.提高網辦能力。依托山東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總門戶,積極探索網上代辦、多級聯辦的服務模式,實現與企業生產經營、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便民服務事項“全部上線、全程在線”,切實提高網上辦理比例和效率。街道(鎮)政務服務事項應全部錄入網上大廳鄉鎮分廳,能夠通過網上辦理的服務事項不得要求群眾到現場辦理,能夠一次辦好的事項不得無故讓群眾重復跑、跑多次。村(社區)政務服務事項可選擇高頻便民服務事項錄入網上大廳村(社區)分廳,錄入事項要在網上全面公開公示,提供規范、準確的辦事指引,村(社區)上網運行的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50%。(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各鎮街)
(四)規范管理運行。
9.完善制度機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制定窗口人員規范制度,對工作人員考勤、儀表、語言、辦事等方面提出明確規定,確保窗口服務標準統一、規范統一;強化對窗口人員、幫辦代辦員管理考核,建立健全綜合考評制度,實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當事人評價機制、第三方評議等制度,強化內部考核,確保各項服務工作有章可循、有序運行。(責任單位:各鎮街)
10.開展幫辦代辦服務。充分利用政務服務網絡客戶端,為基層群眾幫辦代辦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便民服務事項,指導群眾使用政務服務移動系統(手機APP),為群眾開展“面對面”“點對點”的幫辦代辦服務。建立區、街道(鎮)、村(社區)三級紅色幫辦代辦服務網絡,編印下發《沂蒙紅色幫辦代辦服務指南》,做強專兼職幫辦代辦隊伍;建立溝通聯絡機制,密切配合、搞好銜接,按照層級將所幫辦代辦事項進行無縫推送,實施多網點多層次的服務模式,提升服務效能,力爭實現群眾辦事“小事不出村、一般不出鎮”。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設置幫辦代辦服務窗口,配備2名以上專職和2名以上兼職幫辦代辦人員,村(社區)要明確1人以上專兼職人員開展幫辦代辦服務,公開公示幫辦代辦服務事項、申請流程、幫辦代辦人員信息等并做好幫辦代辦服務記錄。(責任單位:各鎮街)
11.規范服務隊伍。加強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的頂層設計和具體指導,嚴格便民服務中心(站)人員管理,把握用人標準,強化管理措施,厘清管理職責。明確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分管領導和直接負責人,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每個街鎮便民服務中心配備6—8名專職工作人員,專門負責“一窗受理”工作。村(社區)便民服務站人員由各村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管理。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并加強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責任單位:各鎮街、區市場監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推進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標準化,是區委、區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服務企業、服務群眾效能作出的重大部署,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政治工程。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嚴格按照任務分工及完成時限要求,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如期完成任務目標。
(二)加強組織領導。要強化責任意識、落實意識,對照工作任務分工安排,明確專人負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制定具體的工作辦法,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細化目標任務和工作進度,確保工作如期完成。
(三)嚴格責任檢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將根據各項任務時間節點要求,對全區街道(鎮)、村(社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年底進行考評,對好的經驗做法進行推廣,對工作不力、推諉扯皮,嚴重影響全區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標準化工作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1、羅莊區鄉鎮統一進駐事項基礎清單
2、羅莊區街道統一進駐事項基礎清單
3、羅莊區村(社區)統一進駐事項基礎清單(不含幫代辦事項)
附件1:
羅莊區鄉鎮統一進駐事項基礎清單
附件2:
羅莊區街道統一進駐事項基礎清單
附件3:
羅莊區村(社區)統一進駐事項基礎清單(不含幫代辦事項)
政策解讀:《羅莊區提升三級政務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