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劉鵬
辦公地址:羅莊區廣電巷國防教育中心12樓1207室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夏季工作時間一致)
聯系方式:0539-8268127
電子郵箱:lzqscjgjbgs@ly.shandong.cn(電子郵箱僅用于工作交流或意見征集,不受理投訴、舉報、信訪等事項)
羅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11個內設機構,包含辦公室(掛新聞宣傳科牌子)、人事科(掛綜合規劃科牌子)、財務科、政策法規科、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掛廣告監督管理科、企業管理科、信用監督管理科、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促進科牌子)、市場規范管理科、價格監督檢查科(掛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牌子)、質量發展科(掛產品質量監督科、認證認可科、計量科、標準化科、知識產權科牌子)、食品安全協調科(掛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抽檢和特殊食品監管科牌子)、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藥品監督管理科(掛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化妝品監督管理科牌子)。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有關規范性文件。落實國家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全區有關戰略、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區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監督管理工作。分析并依法發布全區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建立全區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區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全區明碼標價、價格誠信建設和價格與收費公示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全區消費環境建設,指導羅莊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知識產權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跨區域和重大違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區級承擔的執法職責。承擔市場監管、知識產權綜合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等工作。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
(五)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反壟斷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依照委托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配合上級對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行為的反壟斷執法工作。
(六)負責全區宏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配合上級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按照職責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缺陷產品召回、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質量強市及品牌戰略工作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訂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交流工作,承擔風險預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推動實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制定和發布地方標準,開展標準實施的監督評估工作。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化工作。承擔區實施標準化戰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認證認可工作。按照授權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完善檢驗檢測體系,規范檢驗檢測市場,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全區知識產權工作。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推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
(十五)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負責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應用,承擔推動全區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零售、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制定全區藥品安全監管制度。掌握全區藥品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的建議。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標準以及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貫徹實施國家藥品檢查制度,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依職責組織查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承擔行政執法工作。依職責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的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的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區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制定全區醫療器械安全監管制度。掌握全區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的建議。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以及分類管理制度。依職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貫徹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檢查制度,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依職責組織查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工作。依職責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依法承擔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全區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制定全區化妝品安全監管制度。掌握全區化妝品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的建議。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以及分類管理制度。依職責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貫徹實施國家化妝品檢查制度,組織實施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監督檢查。依職責組織查處化妝品經營環節的違法行為。依職責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經營環節的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依法承擔化妝品經營環節的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